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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校班级文化理论与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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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学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指导

四、高效课堂理论与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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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师国际、国内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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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生学习能力与学习方法指导。

九、学困生管理与转化指导。

十、学校品牌及校园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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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我省高中将施行免费教育

时间:2016/4/21 13:21:33 点击:1846次

昨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 《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以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育为主战场,举全省教育和扶贫之力,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把加强教育扶贫作为“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和扶贫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省政府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学子女为重点对象,举全省教育和扶贫之力,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各级事业发展,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贫困户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统筹,向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区)倾斜,支持提升办学质量。

各级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把教育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督导检查和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涉贫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教育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在校贫困大学生每年6000元助学金

《方案》要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7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扩大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覆盖面


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省农村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招收我省贫困地区学生人数。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参与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3%的计划招收农村学生,改善招生专业结构,进一步扩大农村学生接受良好高等教育覆盖面。继续实施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每年按照不低于试点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安排,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从2016年起,贫困地区县以下学校招聘教师全部纳入特岗教师计划,每年招收2000人,确保新补充教师具备本科学历的不低于80%,确保体音美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有一定比例;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逐年增加。到2020年,对贫困地区所有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培训8万人次。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