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最新消息

本中心 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向您提供“订单式”服务,贵单位可以从菜单中选取一项或多项,提交我们为你量身定制服务内容。相信通过我们的专家与贵校师生一起共同探索研讨,定能解决贵校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进贵单位快速发展。

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服务项目

一、中学校班级文化理论与实践指导

二、中小学干部管理文化培训

三、中小学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指导

四、高效课堂理论与实践指导。

五、中小学各学科教学资源服务。

六、教师国际、国内文化交流。

七、学生国际、国内文化交流学习。

八、学生学习能力与学习方法指导。

九、学困生管理与转化指导。

十、学校品牌及校园文化宣传。

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13452308811 老师

邮箱386814953@qq.com



大事.小事.杂谈当前位置:主页 > 小事杂谈 >

教育部:将对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时间:2016/5/9 16:46:31 点击:1709次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 刘奕湛)记者9日从教育部获悉,各地各中小学校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据了解,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